CARIC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
監督
網絡安全委員會
職能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是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方面的專門技術性機構。
聯絡資料
組織法例
第13/2019號法律
(2019年6月2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網絡安全法。
第35/2019號行政法規
(2019年11月2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
職責
- 集中接收與網絡安全事故有關的資訊;
- 擬定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第三條第一款(四)項規定的網絡安全措施,並協調各參與實體的應對,以避免或減少網絡安全事故的影響;
- 確保並促進組織間合作,包括與外地的同類實體合作;
- 按嚴重性等級對網絡安全事故分級,並按有關等級制定預警及應對程序;
- 根據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第三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實時檢視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資訊網絡與互聯網之間傳輸的電腦數據資料的流量及特徵;
- 就網絡安全事故發出預警;
- 應監管實體的要求,在其履行職責時給予技術支援;
- 每年將網絡安全總體報告送交網絡安全委員會審批;
- 向網絡安全委員會提供所需的其他支援;
- 推動網絡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
- 在監管實體的配合下,向公眾發佈網絡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果。
組成
預警及應急中心由司法警察局協調,並包括行政公職局及郵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