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M (Lisboa)
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
監督
行政長官
職能
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各方在葡萄牙的利益。
性質
代表性部門,並享有行政自治權。
辦事處主任
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
辦事處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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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料
地址
Avenida 5 de Outubro, n.º 115, 4.º andar, 1069 - 204 Lisboa, Portugal
電話
+(351)21 7818820
傳真
+(351)21 7979328
組織法例
第37/2000號行政法規
(2000年10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里斯本澳門聯絡處名稱及組織的變更。(經第8/2007號行政法規廢止第一、五及八條。)
第8/2007號行政法規
(2007年4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的名稱、人員制度及標誌。
第12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2007年5月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規定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的機關組成。
第7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3年6月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12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
第4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4年3月2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12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至第五款。
職責
辦事處的職責如下:
- 致力加強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之間現有的聯繫;
- 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葡萄牙的利益,以及在同葡萄牙或住所設於葡萄牙的機構、企業和公共或私人實體的關係上,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貿利益;
- 在葡萄牙介紹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文化現況,並發展兩地之間的旅遊、文化交流,尤其在葡萄牙市場推介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旅遊目的地;
- 協助在葡萄牙對本地人員進行的培訓工作,並與葡萄牙的公共或私人機構合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培訓本地人員;
- 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務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或私人實體,以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益關係的公共或私人實體提供協助;
- 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後勤和資料蒐集方面的支援。
組成
辦事處由下列機關組成︰
- 辦事處主任,由一名副主任輔助;
- 行政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