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M (OMC)
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監督
行政長官
職能
促進及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間的經濟貿易關係及合作方面的工作。
性質
代表性部門,並享有行政自治權。
辦事處主任
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
辦事處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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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料
地址
Avenue Louis- Casaï, 18, 1209, Genève, Suisse
電話
+(4122)710 0788
傳真
+(4122)710 0780
組織法例
第23/2003號行政法規
(2003年8月1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第21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2003年9月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關於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的組成。
第7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3年6月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21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
職責
辦事處的職責如下:
- 在世界貿易組織及該組織成員中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
- 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在世界貿易組織範圍內簽署的多邊和諸邊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之管理和執行;
- 在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部門的配合下,跟進與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及其他經貿組織之關係與談判;如行政長官指定由辦事處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利益,辦事處須直接履行此職責;
- 向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成員宣傳及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經貿方面的形象;
- 致力加強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成員之間的現有聯繫;
- 在世界貿易組織範圍內,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之間的經貿關係;
- 收集並處理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的關於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成員的所有資料;
- 在本身職責範圍內,開展行政長官指派的其他特別工作或計劃。
組成
辦事處由下列機關組成:
- 辦事處主任,由一名副主任輔助;
- 行政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