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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AJ

法務局

監督

行政法務司


職能

負責總體法務政策與集中統籌立法方面的研究及技術輔助工作,執行法律草擬、法律翻譯、國際及區際法律事務、法律推廣等方面的政策,並負責登記及公證機關、私人公證員的統籌及輔助工作,以及支援司法援助的一般制度的運作。


性質

一般部門


局長

梁穎妍

副局長

盧瑞祥

副局長

馮炳傑

副局長

邱顯哲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5-20樓

電話
(853)2856 4225,(853)2859 5298

傳真
(853)2871 0445

網址
http://www.dsaj.gov.mo

電子郵箱
info@dsaj.gov.mo


組織法例

第36/2000號行政法規
(2000年10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26/2015號行政法規
(2015年12月3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4/2021號行政法規
(2021年3月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22/2002號行政法規《登記及公證機關的組織架構》。

第45/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6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法務局人員編制。


職責

法務局的職責如下:

  • 協助制定法務政策,並就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制的完善進行研究及提出建議;
  • 執行集中統籌立法工作,協助制定立法計劃,並監督其執行;
  • 草擬及協助草擬屬行政長官及政府權限的法律提案、規範性文件及其他須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文件的草案;
  • 統籌法律翻譯事務,研究並建議採取措施,使上項所指草案的法律技術詞彙統一;
  • 就國際、區際法律事務及國際、區際司法協助提供法律技術輔助;
  • 促進及進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宣傳及推廣工作;
  • 與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及其他實體進行與本身職責相關的合作;
  • 統籌登記及公證事務,監察登記及公證機關、私人公證員的工作並作出技術指導,以及制定相關規章;
  • 負責登記及公證機關的行政及財政管理;
  • 監察仲裁機構的設立及存續的合法性;
  • 依法向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司法援助委員會、登記暨公證委員會、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及其他機關提供技術、後勤及行政輔助;
  • 管理法律人員資料庫;
  • 履行法律賦予的其他職責;
  • 根據上級指示,執行屬其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

組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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