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I
身份證明局
監督
行政法務司
職能
負責民事、刑事身份資料及旅行證件方面的工作。
性質
一般部門
局長
周偉迎
副局長
羅翩卿
副局長
陳婉麗
聯絡資料
組織法例
第29/2017號行政法規
(2017年11月1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身份證明局的組織及運作。
─ 廢止經九月七日第39/98/M號法令修訂的六月二十日第31/94/M號法令,但第十四條除外。
職責
- 統籌及執行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民事及刑事身份資料相關的工作;
- 發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及刑事紀錄證明書,並確保所載資料的準確性;
- 就身份資料紀錄所載的事實發出證明書;
- 依法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發出護照及其他旅行證件;
- 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有關國籍的申請;
- 接收、審批居留權證明書的申請,以及發出有關證明書;
- 組織具法律人格的社團及財團的登記及發出有關證明書,並持續更新有關資料;
- 履行法律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