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C
工商業發展基金
監督
經濟財政司
職能
運用其資源,對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發展的項目及活動給予資助。
性質
具有行政及財政自治權和擁有本身財產的公法人。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建業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6樓
電話
(853)2888 2088
傳真
(853)2871 2552
組織法例
第46/2022號行政法規
(2022年10月2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工商業發展基金。
職責
基金的職責為對下列項目及活動給予資助:
- 有助提高企業,尤其工業和商業生產力的項目及活動;
- 有助改善以澳門作為原產地的產品質量的項目及活動;
- 有助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發展的行業投資項目及活動;
- 改善自然人或法人商業企業主的經營條件的項目及活動;
- 有助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發展的研究及培訓項目及活動;
- 屬其宗旨範圍內的任何其他項目及活動。
基金運作
基金由一行政管理委員會管理,該委員會由三至五名成員組成,其中包括擔任主席的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及該局一至三名工作人員,以及一名財政局代表。
主席在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工作人員中指定一名行政管理委員會秘書及其代任人;秘書須列席會議,但無投票權。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負責向基金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