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CT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監督
經濟財政司
職能
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發展政策的目標,對有助於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科研實力、創新能力及競爭力的各類項目提供資助。
性質
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法人
行政委員會主席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殷皇子大馬路 43 - 53A澳門廣場 8樓C座及 11樓K座
電話
(853)2878 8777
傳真
(853)2878 8775,(853)2878 8776
電子郵箱
info@fdct.gov.mo
組織法例
第9/2000號法律
(2000年7月1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科學技術的政策綱要。
第14/2004號行政法規
(2004年5月1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第1/2021號行政法規
(2021年1月2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14/2004號行政法規《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第54/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2024年6月1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規章》。
第55/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2024年6月1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科學技術獎勵計劃》。
宗旨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旨在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發展政策的目標,對有助於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科研實力、創新能力及競爭力的各類項目提供資助。
- 有助普及和深化科技知識的項目;
- 有助企業提高生產力和加強競爭力的項目;
- 有助產業發展的研發、推廣、創新項目;
- 有助推動研發成果轉化的科研項目;
- 有助推動對外科技合作的項目;
- 推動對社會經濟發展屬優先的科技轉移的項目;
- 專利申請。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科學技術獎勵的相關工作,並可應內地及其他國家或地區知名科學技術獎勵頒發機構的邀請,推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科研機構和人員申報有關獎勵。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對設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科研平台提供資助。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主要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展活動;“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可與所進行的活動符合基金宗旨的本地或外地的、性質類同的實體交流和合作。
機關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設有下列機關:
- 信託委員會;
- 行政委員會;
- 監事會。
上述所指機關之組成、職權及運作受《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章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