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IM
招商投資促進局
監督
經濟財政司
職能
招商引資、協助企業開拓市場、推動會展產業發展、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之間經貿交流與合作、輔助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常設秘書處的工作等。
性質
具有法律人格的公務法人,享有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余雨生
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李藻森
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黃伊琳
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梁華峰
聯絡資料
組織法例
第33/94/M號法令
(1994年7月11日《澳門政府公報》)
廢止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及其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但該章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除外 。
第20/2024號行政法規
(2024年6月1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招商投資促進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35/2024號行政命令
(2024年7月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招商投資促進局的標誌。
職責
- 負責研究及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制定招商引資的政策,並執行吸引投資的措施,就優化招商引資環境提出建議,並積極助力產業發展;
- 宣傳和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投資機會及營商環境,加強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的商貿交流對接,並積極促進對外招商及吸引外來投資;
- 為投資者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落實投資計劃提供支援服務,尤其提供市場信息、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在投資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 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企業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的潛在投資者的聯繫和合作;
- 推動會展產業的發展,並就會展產業的發展策略、措施和政策提出意見及建議;
- 促進及推動為執行會展產業發展政策所開展的活動,鼓勵會展活動組織者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籌辦會展活動,並向其提供支援;
- 籌辦及組織企業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以外地方的經貿展覽會、論壇、洽談會和相關國際會議,並向其提供支援;
- 研究貿易機會及潛在市場,協助和促使澳門特別行政區企業對外拓展業務及市場;
- 協助及鼓勵澳門特別行政區企業參與推廣商品的活動,促進商品貿易和服務,並向其提供支援;
- 輔助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常設秘書處工作,並向其提供所需資源;
- 推動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發展方面的經濟政策的實施,以及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之間經貿交流與合作;
- 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發揮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作用;
- 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以外地方的公共部門、公共或私人實體進行與本身職責相關的交流和合作,並簽訂屬職責範圍的協議及議定書;
- 履行依法獲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