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
保安司
司長
黃少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
聯絡資料
組織法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2/1999號法律
(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通過《政府組織綱要法》。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第14/1999號行政法規
(2000年1月1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
職權
保安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 民防;
-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治安;
- 海關事務;
- 刑事偵查;
- 出入境控制;
- 消防;
- 懲教管理;
- 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官員的培訓;
- 金融情報。
在保安司範圍內運作者尚有:
- 海關福利會
-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 司法警察局福利會
- 消防局福利會
- 懲教基金
- 危險品諮詢委員會
- 阻嚇販賣人口措施關注委員會
在保安司範圍內運作具專業自主性的功能組織:
-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