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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PSP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監督

保安司


職能

旨在向其受益人提供補充性福利。


性質

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務法人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吳錦華

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黃偉鴻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羅德禮將軍街2號福利會大廈地下D

電話
(853) 87905450 / 87905451

傳真
(853)2837 2025


組織法例

第12/2014號行政命令
(2014年3月1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治安警察局福利會的標誌。

第3/2023號行政法規
(2023年2月1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職責

向其受益人開展補充性的福利工作;

特別在房屋、援助及福利範疇上滿足其受益人在經濟及社會福利方面的需求,並促進他們的社交生活、教育及文化水平。


組成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之機關為行政管理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 主席一名;
  • 副主席一名;
  • 秘書一名;
  • 委員兩名。

主席由治安警察局局長擔任,副主席由年資較長的副局長擔任,其中一名委員及秘書由警官級別的屬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的人員擔任,而另一名委員則由財政局的一名代表擔任。

執行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 協調員一名;
  • 司庫一名;
  • 秘書一名;
  • 委員兩名。

執行委員會成員由下列人員擔任:

職位為高級警長或以上的兩名治安警察局警務人員,其中至少一名應處於在職狀況;

職位為警長或以下的三名治安警察局警務人員,其中至少兩名應處於在職狀況。

執行委員會的協調員由年資最長者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