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PJ
司法警察局福利會
監督
保安司
職能
向其受益人提供補充性福利;特別在援助、福利範疇上解決其受益人在經濟和社會福利方面的需要,以及鼓勵彼等聯誼、提升其教育及文化的水平。
性質
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務法人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薛仲明
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岑錦榮
聯絡資料
組織法例
第9/2008號行政法規
(2008年5月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訂定司法警察局福利會。
職責
- 向其受益人提供補充性福利;
- 特別在援助、福利範疇上解決其受益人在經濟和社會福利方面的需要,以及鼓勵彼等聯誼、提升其教育及文化的水平。
組成
司法警察局福利會的機關為:
- 行政管理委員會;
- 執行委員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 主席一名;
- 副主席一名;
- 秘書一名;
- 委員兩名;
- 候補成員五名。
主席應由司法警察局局長擔任,副主席由一名副局長擔任,而其中一名委員則由財政局的代表擔任。
主席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其職務由其法定代任人或副主席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