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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管理局

監督

保安司


職能

負責組織、管理監務部門和執行收容青少年的教育監管措施的部門,並支援其運作。


性質

行政自治部門


局長

程况明

副局長

趙崇遠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

電話
總機:(853)2888 1211
查詢及投訴:(853)8896 1280,(853)8896 1283(設有電話錄音)

傳真
(853)2888 2431

網址
http://www.dsc.gov.mo

電子郵箱
info@dsc.gov.mo


組織法例

第7/2006號法律
(2006年8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

第27/2015號行政法規
(2015年12月3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7/2021號法律
(2021年6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7/2006號法律《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

第31/2021號行政法規
(2021年9月1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27/2015號行政法規《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16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1年11月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重新公佈經第13/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及第7/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6號法律《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全文。


職責

懲教管理局的職責為:

  • 協助制定監務及有關少年感化院事務的政策;
  • 負責路環監獄及少年感化院的行政及財政管理,制定規章,並作出技術指導和監管;
  • 負責監務管理及制度方面的組織與運作;
  • 負責收容青少年的教育監管措施的管理及制度方面的組織與運作;
  • 在本身職責範圍內,與私人實體合作,以促進囚犯及被收容的青少年重返社會。

組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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