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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管理局
監督
保安司
職能
負責組織、管理監務部門和執行收容青少年的教育監管措施的部門,並支援其運作。
性質
行政自治部門
局長
程况明
副局長
李日明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路環九澳堤壩馬路
電話
總機:(853)2888 1211
查詢及投訴:(853)8896 1280,(853)8896 1283(設有電話錄音)
傳真
(853)2888 2431
電子郵箱
info@dsc.gov.mo
組織法例
第7/2006號法律
(2006年8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
第27/2015號行政法規
(2015年12月3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7/2021號法律
(2021年6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7/2006號法律《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
第31/2021號行政法規
(2021年9月1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27/2015號行政法規《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16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1年11月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重新公佈經第13/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及第7/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6號法律《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全文。
職責
懲教管理局的職責為:
- 協助制定監務及有關少年感化院事務的政策;
- 負責路環監獄及少年感化院的行政及財政管理,制定規章,並作出技術指導和監管;
- 負責監務管理及制度方面的組織與運作;
- 負責收容青少年的教育監管措施的管理及制度方面的組織與運作;
- 在本身職責範圍內,與私人實體合作,以促進囚犯及被收容的青少年重返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