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
醫學專科學院
聯絡資料
職權
醫學專科學院負責醫學專業培訓,以及組織、統籌和監督實習醫生培訓,並享有學術及教學自主。具體職務包括﹕
- 就關於醫學培訓的問題發表意見;
- 就規範培訓和持續發展醫學專業事宜開展研究;
- 評估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專科醫療服務及專科醫生資源方面的需求;
- 組織並推動醫學資訊和研究著作的出版工作;
- 建議、組織和進行住院醫生培訓錄取制度的醫學綜合能力評估考試程序;
- 認可適合進行住院醫生培訓的公共或私人醫療機構或場所;
- 認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以外地方舉辦與住院醫生培訓相關的活動;
- 訂定住院醫生培訓的課程大綱,以及核准、檢討及修改相關的培訓計劃;
- 跟進每一醫療機構或場所的住院醫生獲提供的培訓條件及教學條件,以及查核該等條件是否配合提升專業素質的目標;
- 就因應住院醫生的專業能力安排到不同醫療機構或場所進行相應的專科培訓,提出建議和指引;
- 組織及進行住院醫生培訓的期中考試及最後評核;
- 推動對實習醫生培訓有益的活動,尤其開展有利於履行其本身職權的研究和科研活動,以及籌辦醫學研討會及會議;
- 採取關於專科醫生資格認可的適當程序;
- 推動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同類機構的交流;
- 實施為執行或完善住院醫生培訓屬適宜或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