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E
護理專科委員會
職能
負責護理專業培訓和專科護士資格認可,以及組織、統籌和監督護理專科培訓。
聯絡資料
職權
- 就關於護理專科培訓的問題發表意見;
- 認可適合進行護理專科培訓中進階培訓的公共或私人醫療機構或場所;
- 認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以外地方舉辦與護理專科培訓相關的活動;
- 訂定護理專科培訓的課程大綱,並建議相關的培訓計劃、其檢討或修改;
- 建議、組織和進行護理專科培訓中進階培訓的錄取程序;
- 就因應專科培訓護士所修讀的基本培訓安排到不同醫療機構或場所,提出建議和指引;
- 組織及進行護理專科培訓中進階培訓的最後評核;
- 採取關於專科護士資格認可的適當程序;
- 推動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同類機構的交流;
- 實施為執行或完善護理專科培訓屬適宜或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