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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EDJ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監督

社會文化司


職能

負責構思、統籌、協調、執行及評估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教育政策及青年政策。


性質

行政自治部門


局長

龔志明

副局長

丁少雄

副局長

阮佩賢

副局長

黃嘉祺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電話
(853)2855 5533

傳真
(853)2871 1294

網站
https://www.dsedj.gov.mo

電郵
webmaster@dsedj.gov.mo


相關法例

第26/97/M號法令
(1997年6月30日《澳門政府公報》)
訂定學校督導活動之法律體系-若干廢止。

第67/99/M號法令
(1999年11月1日《澳門政府公報》)
核准《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若干廢止。

第12/2010號法律
(2010年9月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第46/2011號行政命令
(2011年7月2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鄭觀應公立學校。

第174/2019號行政命令
(2019年11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石排灣公立學校。

第40/2020號行政法規
(2020年11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17/2022號行政法規
(2022年5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教育基金。

第29/2022號行政法規
(2022年7月1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的組織、管理及運作。

第30/2022號行政命令
(2022年7月1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高美士中葡中學。

第31/2022號行政命令
(2022年7月1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中葡職業技術學校。

第32/2022號行政命令
(2022年7月1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二龍喉公立學校。

第33/2022號行政命令
(2022年7月1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氹仔中葡學校。

第40/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6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人員編制。

第31/2023號行政法規
(2023年8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40/2020號行政法規《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63/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8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教育資源中心。

第64/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8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語言推廣中心。

第65/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8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親職教育中心。

第66/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8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第67/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8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德育中心。

第68/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8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教育宣傳及公關中心。

第69/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8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外港活動中心。

第70/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8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駿菁活動中心。

第71/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8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青年試館。


職責

  • 研究、建議及推動各教育階段公共政策及教育制度的措施,並評估其執行的成效;
  • 培養並促進學生及青年對國家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認識、責任感及認同感,以及其愛國愛澳的品格,使其能恰當地行使公民權利,積極履行公民義務;
  • 籌備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就高等院校事宜所作決定的支援工作,尤其是關於私立高等院校的設立、認可、章程、組織、運作及關閉的事宜,並對高等教育課程的開設、確認、開始運作、修改、中止和取消組成卷宗及提供意見;
  • 推動高等教育的發展,協助提升學術、教學及研究水平,並促進及跟進高等教育素質保證機制的實施;
  • 推動高等教育及研究範疇的多元化,以及產業、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的互相配合,並推動及支持高等教育學生的流動;
  • 審批各類私立非高等教育機構及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開辦申請,並監督其運作;
  • 分析非高等教育的學額及其區域分佈,以規劃學校系統;
  • 依法對實施非高等正規教育及回歸教育的公立及私立學校的教學、行政和財政運作進行視導及評鑑,以提升其效能;
  • 為非高等教育不同教育階段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接受適切的教育和輔助,提供必要的協助及支援;
  • 關注教育設施設備現代化的發展,並推動本地各類教育設施的優化;
  • 研究及規劃向非牟利的私立高等院校、非高等正規教育及回歸教育的學校、持續教育機構給予財政支援以促進其發展,並監察受惠實體以確保財政支援有效運用;
  • 依法審核教學人員的資格,並對教學人員和研究人員的專業發展提供支持;
  • 定期進行教育制度的評鑑,以保證教學法的革新及持續配合社會和經濟實況;
  • 推動及協調在教育領域的本地、區域及國際合作形式,並鼓勵及支持文化、科學及技術的交流;
  • 執行學生福利政策,向學生提供所需及可能的協助;
  • 推動及開展各類有助學生全面發展的體育及藝術活動;
  • 執行青年政策,鼓勵並發展有助於文化推廣及青年和諧融入社會的培育工作;
  • 推動、鼓勵及支持給予青年及其組織的保護、資訊、教育及協助,以及發展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青年組織的合作;
  • 推動及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青年與外地青年的交流活動;
  • 在與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有關的教育及青年政策、措施及活動方面,確保及協調與傳媒及公眾之間的關係;
  • 為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內運作的或其附屬的委員會、基金或其他實體提供技術及行政輔助;
  • 履行依法獲賦予的其他職責。

 


組織架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