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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

監督

社會文化司


職能

組織、推動及協調一切與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澳門賽區有關的工作,尤其是協調行政當局各部門及社會各實體的工作。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

電話
(853)2828 2025

傳真
(853)8796 5476


組織法例

第5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2年3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

第3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3年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5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


組成

全運會澳區組委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主席,並由下列成員組成:

  • 體育局局長,並由其擔任秘書長;
  • 體育局兩名副局長,分別擔任副秘書長;
  •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一名;
  • 衛生局代表一名;
  • 新聞局代表一名;
  • 市政署代表一名;
  • 旅遊局代表一名;
  • 警察總局代表一名;
  • 海關代表一名;
  • 消防局代表一名;
  • 公共建設局代表一名;
  • 交通事務局代表一名;
  • 澳門賽區的比賽項目相關單項體育總會代表各一名。

如主席認為有必要時,可邀請對所討論的事宜有認識或有經驗的專家或專業人士出席會議,但該等人士無表決權。

全運會澳區組委會可下設常設性質或臨時性質的專責小組及訂定有關專責小組的職權、運作期間及運作方式。

體育局負責向全運會澳區組委會提供運作所需的技術、行政及後勤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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