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PA
環境保護局
監督
運輸工務司
職能
負責研究、規劃、執行、統籌和推動環境及能源政策的公共部門。
性質
一般部門
局長
譚偉文
副局長
葉擴林
副局長
許志樑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1樓
電話
總機:(853)2872 5134
環保熱線:(853)2876 2626
傳真
(853)2872 5129
電子郵箱
info@dspa.gov.mo
組織法例
第6/2009號法律
(2009年5月1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撤銷環境委員會。
第14/2009號行政法規
(2009年5月1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環境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62/2010號行政命令
(2010年7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環境保護局的標誌。
第67/2010號行政命令
(2010年8月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環境保護局的人員編制。
第27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2010年9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環境保護局人員使用的工作證式樣。
第4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2015年3月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環境保護局的工作人員在執行監察職務時的工作證式樣。
第38/2020號行政法規
(2020年10月2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環境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27/2023號行政命令
(2023年6月1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環境保護局人員編制。
職責
- 協助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環境及能源政策;
- 制定、實施和統籌有關防治、控制、處理環境污染制度的施行計劃及行動;
- 制訂與保護和維護環境、自然、生態平衡及環境可持續發展有關的方案;
- 確保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當局所推行的環境及能源政策的項目、措施及行動;
- 研究和建議環境範疇的立法措施;
- 確保環境法例的遵守;
- 檢查和管理污染綜合控制的工作,並避免生態平衡遭破壞;
- 審議所收到的環境範疇的聲明異議及投訴,並作出決定;
- 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實體收到的環境範疇的聲明異議及投訴等卷宗的資料為依據,建立一資料庫;
- 就維護環境及生態平衡的計劃、項目、方案發表意見;
- 就其他實體具職權發出准照或作出許可的方案及活動的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發表意見;
- 就工業、商業或服務業場所的設立,以及可能影響環境的任何活動,發出環境執照和進行環境監察;
- 進行或評估環境影響的研究;
- 許可污染物的排放申請;
- 訂定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測量方法及污染物的排放總額;
- 推動和協調環保基建的活動,尤指固體廢棄物焚化中心、特殊和危險廢棄物處理站、污水處理廠、衛生堆填區及特殊堆填區,以及維持生態保護區的活動;
- 促進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公共或私人實體在環境範疇的交流和合作,並與外地的實體簽訂該範疇的協議及議定書;
- 促進和發展區域性及國際性合作關係;
- 協助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屬環境範疇的公約、條約、協議、議定書及其他國際條例的實施;
- 建議、籌辦和進行有關環境保護和節約能源教育的宣傳、培訓及資訊活動;
- 進行環境的基礎監測和研究,並推動環境範疇的科學調查及技術發展;
- 推動環保企業的發展;
- 每年編製和出版澳門特別行政區環境狀況的報告;
- 推動、協調和跟進能源業發展;
- 促進和制定有關能源行業的發展計劃和規劃,並跟進和監察其執行情況;
- 促進和參與制定有關能源行業活動的法例和規章;
- 對能源產品的發展進行研究並促進該類產品的合理使用及提高其消耗效能;
- 制定能源產品的生產、運輸和儲存設施及設備的技術條件,並特別在環境方面,制定適當的規章和技術規範;
- 跟進和監察能源行業的公共服務專營公司的活動,以及推動和建議可能批給新業務的所需措施;
- 協助和推動有關制定能源產品價格的研究;
- 促進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境外的公共或私人實體的合作關係,以便利用能源行業技術和規章方面的發展優勢;
- 執行法律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