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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EPDSS

法律代辦紀律權限獨立委員會

性質

法律代辦的紀律機關


組織法例

第55/99/M號法令
(1999年10月8日《澳門政府公報》)
核准《民事訴訟法典》。

(2002年4月1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法律代辦紀律權限獨立委員會內部運作規章


職權

行使對法律代辦的紀律權限。


組成

  • 一名由法官委員會指定之法院司法官,並由其任主席;
  • 一名由檢察官委員會指定之檢察院司法官;
  • 兩名由法律代辦選出之法律代辦;及
  • 一名由行政長官指定且並無在代表澳門律師之機構註冊之法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