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EPDSS
法律代辦紀律權限獨立委員會
性質
法律代辦的紀律機關
組織法例
第55/99/M號法令
(1999年10月8日《澳門政府公報》)
核准《民事訴訟法典》。
(2002年4月1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法律代辦紀律權限獨立委員會內部運作規章
職權
行使對法律代辦的紀律權限。
組成
- 一名由法官委員會指定之法院司法官,並由其任主席;
- 一名由檢察官委員會指定之檢察院司法官;
- 兩名由法律代辦選出之法律代辦;及
- 一名由行政長官指定且並無在代表澳門律師之機構註冊之法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