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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運作及程序

公共部門及實體使用的工作證

過去,澳門特區政府部門及實體所屬人員使用的工作證式樣,通常由行政命令、行政長官批示或其隸屬的監督實體核准。

現時,根據第2/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政府部門及實體所屬人員使用的工作證式樣,將統一由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及修改。第2/2021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亦規定,載於(原)第6/1999號行政法規附件十的工作證及其他證件的式樣繼續有效,直至被新法規取代為止。

以下幾頁會介紹一些部門或實體所屬人員現時使用的工作證。

 

 

 

行政會 二OOO年一月十七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6/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廉政公署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2013號行政法規

審計署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2/2007號行政法規

澳門基金會 二OO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9/2001號行政命令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二OO二年三月十八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62/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人才發展委員會 二O二四年二月五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市政署 二O一八年九月三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08/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退休基金會 二OO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14/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財政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
旅遊局 二OO五年七月十八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經第53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24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O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博彩監察協調局 二O二三年一月九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3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勞工事務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
統計暨普查局 二O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5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消費者委員會 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警察總局 二O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經第2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5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二OO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35/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治安警察局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8/2013號行政法規
司法警察局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消防局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8/2013號行政法規
 
懲教管理局 二O二二年五月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6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O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7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衛生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
藥物監督管理局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0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0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社會工作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土地工務局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海事及水務局 二O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6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環境保護局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7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O一五年三月九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4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交通事務局 二O O八年五月五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0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郵電局 二O一七年一月九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O一七年一月九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房屋局 二O一三年六月三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7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9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O一八年二月五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3/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二OOO年八月二十一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9/2000號行政法規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審法院 二OOO年四月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1/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二OOO年四月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法官委員會 二OOO年一月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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