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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法律事務培訓今順利開班

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法律事務培訓今順利開班。

為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辦理內地民商事法律事務專業能力,促進大灣區律師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主辦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法律事務培訓,培訓為期兩天,於今日(19日)在廣東省法官學院順利開班。

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局長梁穎妍代表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出席開班式,並在致辭時感謝中央有關部門對澳門律師的重視和支持,為律師提供寶貴的培訓機會。藉此期望澳門律師珍惜及用好“大灣區律師”的身份,積極投身大灣區建設,充分發揮專業所長,為國家所需,為推進大灣區法律服務業高品質發展貢獻力量。

培訓課程由實務經驗豐富的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商事調解機構專家及律師等,圍繞民商事訴訟、仲裁、調解等內容進行授課。

出席培訓課程開班式的嘉賓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司法部副部長王振江、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旭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鍾健平、司法部律師局局長田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艷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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