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節假日期間,建築工地的環境可能受天氣或其他因素的影響而產生了變化,為了避免建造業工作人員在復工後對工地的危險警覺性及自身的安全意識有所鬆懈,因此而產生危險因素,勞工事務局呼籲,建築工地的承造商和僱員在假期後復工,必須提高警覺,並根據第44/91/M法令核准《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的規定,檢查和採取足夠的工作場所安全措施,尤其對起重機械、吊重設備、棚架、工作平台及挖掘工程的工作,均必須由具資格人員進行檢查,確保在安全狀態下才可恢復工作。 以下是建築工地在假期後須採取的安全措施: 工作場所:須進行安全視察,確保工作場地環境安全方可恢復工作。 起重機械:無論屬於哪一種起重機械,復工前均必須由具資格人員進行檢驗及其結果記錄於「起重機械每週檢驗報告」內(表格二),以確保該起重機械處於安全操作狀態才可使用。 吊重設備:須由具資格人員檢查吊重設備及裝置(如吊鏈、吊索和吊鈎等)沒有損壞,以確保安全。 棚架/工作平台:須由具資格人員先作檢查是否穩固,及確保處於安全操作狀態才可使用。 挖掘工程:須留意挖掘坑道狀況,確保工作人員及公眾的安全,並避免倒塌,由具資格人員進行必需的檢驗及其結果記錄於「挖掘工程每週檢驗結果報告」內(表格十二)。 臨時供電系統:須由具資格人員檢查並確保處於安全操作狀態下方可恢復使用。 電動工具:須檢查所有安全裝置及設備如護罩、緊急停機掣等是否運作正常。 氣焊設備:須檢查氣焊設備及氣瓶是否裝設妥當和沒有損壞。 化學物品:須檢查化學品容器,例如有沒有泄漏及化學物品有沒有特別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