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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向婦女團體宣傳《控酒法》

衛生局向婦女團體宣傳《控酒法》

第6/2023號法律《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下簡稱《控酒法》)將於11月5日起正式生效,為加強社會各界對《控酒法》的認識,衛生局鄭成業副局長、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柯慶建代主任一行於今(28)日與澳門婦女聯合總會袁小菱理事長、庄玲玲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羅萍副理事長、黃梁君副秘書長及社團代表進行座談,雙方就控酒宣傳及執法工作進行深入討論及交流。

衛生局代表表示,《控酒法》規定在開放予公眾使用且不論其所有權的地方內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濃度在1.2%以上的飲料的限制,包括:設定禁止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飲料的地點,禁止向未成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禁止以任何遠距離方式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等;亦訂定販售酒精飲料場所應遵守的規範及售賣方式等,以避免未成年人過早接觸酒精飲料。此外,為配合新法實施,未來將開展一系列的宣傳及推廣活動,包括:舉辦講解會、製作宣傳短片等,以加深社會大眾對新法的了解及認識。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代表認為《控酒法》覆蓋面廣,將有助減少青少年接觸酒精飲料,同時,對遠距離銷售規定、未成年人到內地飲酒、酒精飲料廣告規範及青少年酗酒等問題表示關注,並就相關議題與衛生局代表作出交流,該會對控酒工作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和建議,表示會積極支持及配合控酒宣傳工作。

衛生局將會在相關法例正式生效之前,陸續約見更多社團、商會及機構,宣傳推廣《控酒法》,推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最後,呼籲公眾尤其未成年人應選擇無酒精的健康生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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