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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局設點為擬在深合區執業的藥劑專業人員提供諮詢服務

專題網頁

《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以及配套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辦法》(以下簡稱《備案辦法》)於8月1日生效。

隨著《管理規定》及《備案辦法》的正式實施,藥物監督管理局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合作,自8月1日起在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4樓)設立服務點,向擬在深合區執業的藥劑專業人員或有興趣在深合區開辦藥店的居民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供三方視像會議,有關人士可即場向深合區商事服務局作出諮詢。此外,藥物監督管理局已安排工作人員提供接待服務,並現場提供《管理規定》、《備案辦法》以及相關執業備案線上操作指南圖文包及小冊子。有意預約視像會議或查詢相關服務的居民可致電85983522(辦公時間)或85983504(24小時電話錄音)與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聯繫。

根據《管理規定》,本澳藥劑師、中藥師、中醫生及藥房技術助理可在深合區藥品零售單位(社區藥房)執業及開辦藥店。藥物監督管理局已在網站(www.isaf.gov.mo)設立相關專題網頁,供有興趣的居民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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