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第13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本澳明(24日)起禁止進口源自福島縣、千葉縣、櫪木縣、茨城縣、群馬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埼玉縣及東京都共十個都縣區的鮮活食品、動物源性食品、海鹽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制品、水產及水產製品、肉類及其製品、禽蛋等。
對日本無視國際社會強烈質疑及堅決反對,強推核污染水排海計劃,特區政府嚴重關切事件並強烈反對。市政署將嚴格落實第13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在進口、零售等層面加強監測日本進口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質,以保障本澳的食品安全和居民健康,並和國家海關總署、拱北海關保持密切聯繫,和香港食安中心建立通報機制。目前,市政署已開通核檢食安專題網頁,每天公佈輻射檢測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