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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出版230期《澳門消費》 專題介紹全球及本澳消保工作源起


消費者委員會出版的第230期《澳門消費》主要內容包括公佈了一項"職業介紹所代聘外地家傭服務與收費調查報告",以及介紹全球以至本澳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及工作的源起及發展。 最新一期的《澳門消費》以專題報導全球消保運動的興起,以及本澳消委會的發展。報導中介紹了消保運動發源地在美國,而全球首個消保組織「紐約消費者協會」是於1891年在美國誕生,該協會成立時以"維護物價"口號來推動消保運動的發展,隨後世界各地一些消保組織的出現,包括香港的消委會都是時值通貨膨脹年代,為回應社會對物價訊息需求而成立,不謀而合,本澳消保工作早於七十年代應運而生,其崛起及消委會的成立,也是在源於相類似的背景及訴求。 第230期《澳門消費》回顧了全球百年的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歷程;以及闡述本澳保護消費者法律的頒佈過程及消委會當前的工作概況。 隨着本澳雙職家庭不斷增加,對家傭的需求趨增,據資料顯示,本澳外地家傭數目上萬,其中,委託職業介紹所代聘外地家傭服務成為消費者聘用外地家傭的主要途徑,消委會早前以問卷調查方式,進行一項"職業介紹所代聘外地家傭服務與收費調查報告",在回收的問卷中顯示,職業介紹所代聘外地家傭的服務費用由五百元至近三千元不等,而服務範圍及職業介紹所的服務承諾除受服務費用高低因素有所不同外,亦與有關職業介紹所本身營運方針有關,尤其在更換外地家傭的保證期、以及退回服務費用的條件限制等都不盡相同,消費者在委託職業介紹所代聘外地家傭時,應多比較各間職業介紹所代聘的收費、服務範圍以及規定。 消委會又提醒消費者落實委託職業介紹所代聘外地家傭時,必須與的委託職業介紹所簽署合約或委託文件,有關的合約或文件必須詳細羅列雙方的權利及責任,另外,無論任何情況下,職業介紹所提供的服務或承諾必須符合本澳的法例,如服務範圍或內容有抵觸法例時,消費者切記不要接受,有關委託職業介紹所代聘外地家傭應注意的事宜,消費者可參閱第230期《澳門消費》。 為配合上述的報告,這一期《澳門消費》還介紹了消費者如何自行申請外地家傭,以及本地的一項陪月服務供有需要的消費者參考。 第230期《澳門消費》還報導了消委會近期參加了內地多個的大型會議,以及該會在廣東省推廣「誠信店」優質標誌的活動,市民現可於鵝眉街6-6A號怡景臺花園大廈地下,或黑沙灣新街52號政府服務綜合大樓1樓M區消委會專區、水坑尾方圓廣場政府資訊中心、澳門文化廣場、文化局屬下各圖書館及八角亭圖書館等地點免費索取第230期《澳門消費》,消費者亦可以利用該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瀏覽有關的內容,消費者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該會熱線898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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