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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酒法》於11月5日起生效 衛生局舉辦公眾專場講解會

衛生局舉辦公眾專場講解會講解法例相關內容

第6/2023號法律《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下稱《控酒法》) 於11月5日起正式生效。為加強社會各界對《控酒法》的認識,衛生局至今已舉辦了4場針對餐飲業界、零售業界、外送平台、綜合度假休閒企業業界的專場講解會,向相關業界人士講解法例內容。為持續宣傳新法,今(16)日舉辦公眾專場講解會,由衛生局羅奕龍局長、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林松主任、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柯慶建代主任等代表出席,介紹《控酒法》內容、聽取公眾意見及回答提問。

羅奕龍局長表示,為著減少未成年人因飲用酒精飲料而導致健康存在風險或損害,《控酒法》訂定酒精飲料的銷售、提供及飲用的限制,同時透過制訂酒精飲料廣告及促銷的限制措施,以減少外界對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誘因。為使公眾和業界及早認識新法規定及做好相關準備,衛生局已積極展開一系列宣傳工作,除舉辦專場講解會外,還拜訪了 10個商會、協會及社福機構。未來將從多途徑加強宣傳推廣工作,如利用大眾媒體、網絡平台及實體推廣等不同渠道,讓社會各界認識新法的相關規定,未來會按實際情況及需求持續舉辦《控酒法》講解會,並呼籲公眾尤其未成年人應選擇無酒精的健康生活模式。

與會的衛生局代表則詳細講解了《控酒法》的內容及對條文內規定作出解釋,現場公眾分別關注公眾場所內未成年人飲用及購買酒精飲料、商店銷售及提供酒精飲料、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分區和標示、廣告、遠程銷售、外送平台下單及配送、調製式含酒精飲料的監管、宗教儀式中涉及使用酒精飲料等問題。羅奕龍局長回應在宗教儀式或傳統文化活動中未成年人使用酒精飲料問題時強調,衛生局絕對尊重不同宗教儀式和文化活動,但《控酒法》不容許未成年人士在公眾地方飲用酒精飲料,建議未成年人可考慮用其他飲料替代;針對已成年學生穿著校服購買酒精飲料的情況,他指出此一行為雖不受法律限制,但可能在社會觀感上和對學校形象均會產生負面影響,建議已成年學生不要穿著校服購買酒精飲料。

為方便公眾更清楚及掌握《控酒法》中對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限制,以及協助業界更好地配合及遵守法律中對酒精飲料銷售、提供及飲用的相關規定,衛生局已製作2款《控酒法》圖文包(大眾篇及業界篇)協助宣傳,如欲暸解有關內容,可瀏覽 https://www.ssm.gov.mo/SSR/AlcoholControl/AlcoholControl.html# 查閱;倘對有關法律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28556789,或電郵至:gpct@ssm.gov.mo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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