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2年1月3日傍晚6時到1月4日下午5時,繼續有70人次的控煙辦督察及相關人員在澳門半島和離島巡查各類禁煙場所,共374間(18間是被投訴的場所)。其中,共有4 人被檢控,全部為男性;包括2名本澳居民和2名香港遊客,各有1人在食肆場所、的士站、大廈公共地方及碼頭停車場被檢控。行動中又以黑沙環和塔石區所占比例較多。另外,從1月3日傍晚6時到1月4日下午5時,控煙辦共接獲91個電話,其中65宗查詢、26宗投訴,包括投訴工作地點、食肆、大厦公共地方及公園等有人吸煙,也有15名市民提供意見。 衛生局表示,在整個執法過程中,未有遇到與違例者磨擦的情况。而接受巡查的各禁煙場所基本已張貼禁煙標誌及移除所有煙灰缸,而絕大多數客人及場所負責人均自覺守法,並對控煙工作表示支持。 衛生局強調,控煙督察在執法期間亦均會穿著整齊的制服及配帶證件,發出控訴書時不會即時收取罰款,違法者可透過以下方式繳付罰款:
前往下列地點以現金繳付罰款: - 衛生局司庫科 - 各衛生中心 - 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 -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各支行 郵寄支票:支票(抬頭:衛生局)須連同控訴書副本郵寄至澳門郵政信箱3002號,信封面須註明 "衛生局司庫科"; 網上繳付:可於接獲控訴書之日起計5個工作日後登入衛生局網頁內網上繳
付罰款系統,以VISA/MASTER信用卡繳付(網址https://www.ssm.gov.mo/gpct/pay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