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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多款違規包裝的藥物


根據中國台灣藥物生產商的通報,由於發現多款藥物的包裝工序不符合當地GMP的規定,作為預防措施,當地食品藥物主管機構指令回收相關藥物。 根據紀錄,是次被指令回收的藥物中有七款藥物曾獲批准進口本澳(見附表)。為保障公眾健康及作為預防性措施,衛生局已要求有關的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藥房以及藥行回收表內所述藥物。市民如已獲處方並購買有關藥物,可與主診醫生聯絡以獲處方替代藥物,而相關藥物的入口商表示,市民可將藥物退回藥房。 如對上述回收事件有任何疑問,可於辦公時間致電85983523或於非辦公時間致電66833329向衛生局藥物事務廳查詢。 附表:
(* 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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