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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涉電信詐騙案嫌犯被羈押


日前,警方接連偵破兩宗“猜猜我是誰”的電信詐騙案件,分別拘留兩名香港男子,現時,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宗案件中,涉案香港男子疑夥同其他涉案人士,於本年十月期間先後向四名本澳長者作出詐騙行為,相關嫌疑人以電話冒充被害長者的親屬,編制各種藉口訛稱被害人的親屬因事急需款項,彼等要求被害人準備現金,並由涉嫌男子冒認律師來澳收取騙款,首宗案件涉款約三十六萬澳門元。

次宗案件中,涉案的另一香港男子亦涉嫌以同樣的作案手法,先後向兩名本澳居民進行詐騙,該案涉款約三十七萬澳門元。

兩宗案件中,首宗案件的嫌犯涉嫌觸犯四項《刑法典》第211條第3款結合同一條文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的“巨額詐騙罪”;次宗案件的嫌犯則涉嫌觸犯一項《刑法典》第211條第3款結合同一條文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的“巨額詐騙罪”,另加一項同一法條即第211條第4款a)項所規定及處罰的“相當巨額詐騙罪”。

根據法律規定,觸犯“巨額詐騙罪”可被判處至五年徒刑或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觸犯“相當巨額詐騙罪”可被判處至十年徒刑。

經對兩名嫌犯進行司法訊問,考慮案件犯罪事實的嚴重性,為避免兩名嫌犯逃離本澳及擾亂訴訟程式,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於兩案分別命令對兩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對上述案件進行相應的刑事偵查措施。

近期,電信詐騙案件不斷發生並令被害人承受嚴重的財產損失,為此,檢察院提請市民多加警惕,並留意警方發佈的反電信詐騙宣傳訊息。倘收到要求支付款項的可疑來電,請務必向親友核實,勿輕易向陌生人轉帳或交付款項。倘懷疑有詐騙事件,市民應盡快向警方或檢察院檢舉,藉以保障自身合法利益和及時打擊相關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