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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就《關於娛樂場吸煙區應遵要求的規範》舉行新聞發佈會


據第29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其附件《關於娛樂場吸煙區應遵要求的規範》已正式生效,故衛生局於今日(30日)下午招開新聞發佈會,對相關規範內容作出解釋。 衛生局局長李展潤在會上表示,按新控煙法的規定,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必須全部禁煙。而依據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娛樂場在2013年1月1日起,可設立不超過公眾使用區域總面積50%的吸煙區,且吸煙區須符合由行政長官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訂定的要求。 而為制定娛樂場所吸煙區的法規,必須尋找科學的依據。故此,政府委託中國科技大學-火災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為本地區的賭場進行實地研究,經過嚴謹的科學論證、分析,提交本地區賭場空氣質量評估報告;政府根據該報告指標而制定賭場法規指引,期望能以較合適的方式為博彩業界制定一套符合本地區實際狀況的法規。 同時,李展潤亦強調衛生局的職責是維護公眾健康,控煙法保障各行各業的員工不受煙草、二手煙霧的影響,而顧及賭場員工的健康亦是政府應盡的責任;同時,法規的制定亦必須考慮到本地區賭場現存的狀況;對於營運中的賭場不能要求停業而進行大工程的改造或裝修;但又要求賭場符合法規的標準,故此,如何能在兩者中取得平衡,這是在整個法規草擬過程中的主要關鍵。 政府經過長期間的多方面的研究、諮詢及多方聽取、收集博企業界、娛樂業界工會意見,在各方面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溝通,並在綜合各方面的因素之後,權衡各方關切的重點問題,最終從可操作的角度和層面去制定這一批示。而根據控煙法的規定,政府必須在法律生效的三年後,評估法律的實施成效;並將會按照法律賦予的權限,持續監測,不斷檢討,並在適當時提交報告,届時再評估是否修改法律的可行性。 會上,衛生局副局長鄭成業與衛生局控煙辦公室主任李兆田亦就相關規範的內容,娛樂場設立吸煙區的指引及娛樂場吸煙區室內空氣質量檢測技術性指示,向與會者作出了解釋。 最後,衛生局局長聯同法律顧問亦就記者提問作出了回答。他強調,自2013年1月1日起,只有於此之前提交申請,並由衛生局建議經行政長官許可後,娛樂場才能設立吸煙區;如果,娛樂場不遵守相關指引及指示的規定,行政長官可決定縮減或取消吸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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