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於11月24日以視像方式舉行第三次會議,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局長梁穎姸、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林楚明、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鄧頴茹等出席。
會上三方就粵港澳三地各自制定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實施細則、細則發佈的時間進行詳細討論,以及對如何推進三地和解(調解)協議的相互承認和執行的工作交換了意見,並已就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委員會爭取於年底將三地的實施細則及相關發佈事宜送交第五次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審議及通過,以爭取大灣區調解員名冊盡早出台。
出席會議的三地代表還包括: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技術輔助廳廳長趙占全、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廳長陳志揚、國際及區際法律事務廳廳長吳燕翔、高級技術員黃嘉慧;廣東省司法廳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處長都貴均、副處長鍾繼亮;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法治建設辦公室署理高級政府律師林浩泰、署理高級政府律師張肇庭、政府律師林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