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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8年期的士准照競投21公司被接納


交通事務局於11月24日就輕型出租汽車(下稱“的士”)客運普通准照公開競投開標,經開標委員會審議,已提交的40份投標書中有21份被接納,19份不被接納。各公司提出之競投金額介乎250萬澳門元至380萬澳門元不等。

因應部份具期限的士執照陸續到期,及回應公眾對的士服務的需求,特區政府開展是次的士准照公開競投,根據第3/2019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以及第34/2023號行政法規《輕型出租汽車客運准照的公開競投程序》的規定,是次透過公開競投發給10個的士客運普通准照(下稱“准照”),每一獲判給公司最多為50部符合法定要件之的士申請發給附屬於該准照的執照,合共500部普通的士,准照由發出日起計有效期為8年。

是次公開競投規定承批人必須為本澳註冊公司,所營事業僅限於經營的士客運業務。有關開標結果可瀏覽交通事務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