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日前採取行動,清拆一天台翻新僭建物。土地工務局強調,會持續打擊非法工程,對新建、翻新、殘危,以及對公眾走火安全、公共衛生等構成安全隱患的非法工程會優先處理。
該僭建物位於渡船街一大廈天台,土地工務局接獲投訴指上址有非法工程,經調查後證實天台建有金屬支架、頂蓋及圍網組成的僭建物,當時正進行翻新工程,而公共梯間亦設有金屬閘門。局方隨即發出禁制工程令,並展開聽證程序,要求違法人自行清拆僭建物以及將公共部分回復原狀。直至期限屆滿,經土地工務局人員現場核實,天台僭建物及梯間閘門仍然存在,因此“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日前採取清拆行動。
土地工務局重申,佔用公共部分或空間,會阻礙火警救援及逃生,嚴重危害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已於去年生效,針對非法工程,新法不僅提升了違法人因進行非法工程的罰款,並新增不遵守拆卸令的罰款,以及增加了其他懲罰措施,包括違令罪和“斷水斷電”等。為鼓勵違法人配合政府自願清拆僭建物,就進行非法工程罰款的處罰程序,相關法律設有鼓勵性減免措施。
土地工務局呼籲市民切勿心存僥倖,及早主動配合政府,消除僭建物,合力營造樓宇安全居住環境;局方一旦開立卷宗必跟進到底,違法人除須賠上建造成本外,更須承擔政府清拆僭建物的費用及相關罰款 ,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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