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公眾發起申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申請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單位,以及申請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文化局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指引》的相關規定,編製規範的申請表格和文件,現增設網上申請服務,加強公眾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文化資源。文化局鼓勵公共部門、私人實體、社群及群體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延續和推廣工作,現時提供項目列入非遺清單、非遺保護單位,以及非遺傳承人三項的網上申請服務,將項目列入清單是保護非遺的基礎方式,以確認保護的對象。
除文化局外,其他公共部門、社群、群體或個人都可以發起申請項目列入清單。項目列入清單後,從事該清單項目傳承實踐或保護工作的公共部門、私人實體、社群及群體,可以提出申請成為該項目的保護單位,參與和推進項目的保護工作。已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負責保護和推廣該項目的社群、群體或個人,可以提出申請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文化局將在所屬職能範疇內優先支援保護單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或與清單項目相關的私人實體、社群或群體所開展的非遺項目保護工作。
上述三項申請項目自即日起接受網上申請,詳情可瀏覽文化遺產網內的專題網頁(https://www.culturalheritage.mo/ichapply),網頁內提供申請步驟簡介、文件下載、填寫說明、進度查詢和問題集,以便公眾瞭解申請條件、需提交的資料和方式。除網上申請外,申請者亦可透過電郵、郵寄或親臨方式向文化局提交。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36 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