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關接獲熱心市民舉報,在黑沙環祐漢第八街之「泉碧花園」第一期二樓停車場內有人從事非法進口未經檢疫的肉類製品的活動;於是海關行動管理廳關員對有關停車場進行監視,於日前(2012年10月05日)上午,海關關員見時機成熟,採取行動,共檢獲未經檢疫已宰家禽食品,共36公斤。一名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男子被邀往海關總部協助調查。 於10月05日,海關關員在黑沙環祐漢第八街之「泉碧花園」第一期二樓停車場內進行監視行動,於上午九時左右,關員發現有水客陸陸續續把攜帶回澳的數袋物品放置於上述停車場一雜物房內,同時,一名男子在附近鬼鬼祟崇地四處張望,約於十時左右,該名男子整理有關物品準備離開時,海關關員採取行動,截查該名人士,檢獲一批未經檢疫之已宰家禽食品。在調查期間,該名男子承認以澳門元15元的費用給水客作為酬勞,將該批未經檢疫的家禽由內地運送至本澳,再由該名男子帶到澳門提督馬路(近度咩卑利士圍)附近作地攤售賣,從而賺取澳門元250至300元之差價。 是次行動,海關共檢獲﹕已宰鮮雞21隻,共重約34公斤和 已宰鮮鴨1隻,約重2公斤。 海關以《對外貿易法》起訴該名男子。如罪成,將最高可被判十萬元的罰款。 海關懷疑有關緝獲物是作為供應本地食肆之用,呼籲市民發現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作為食材,或懷疑非法肉類收集點時,請作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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