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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部份准照及執照服務需繳付印花稅


交通事務局根據第17/88/M號法律核准的《印花稅繳稅總表》第28條規定,對部份准照及執照服務收取相當於服務收費金額10%的印花稅,而原服務收費維持不變(詳情可參閱附表)。當中,由1月15日(周一)起市民辦理部份駕駛執照及國際駕照服務時需繳付相關印花稅,敬請公眾留意。

附表:駕駛執照相關服務收取印花稅安排

執行日期

服務名稱

服務收費

(MOP)

印花稅

(MOP)

總收費

(MOP)

2024年

1月1日

陸路跨境客運准照費用

10,000

1000

11,000

陸路跨境客運准照續期

5,000

500

5,500

簽發駕駛學校執照(包括檢查設施)

7,200

720

7,920

2024年

1月15日

駕駛執照及特別駕駛許可證續期

400

40

440

以其他國家簽發的駕駛執照或同等證件換發澳門駕駛執照

2,000

200

2,200

簽發國際駕駛執照

300

30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