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便捷市民進行“澳車北上”新申請和再次申請,經與本澳和內地相關部門協調,自2月1日起,毋須再上載車輛登記摺和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俗稱:車契),“跨境車輛資料證明”提交時序相應提前,以及增設停留內地天數查詢功能,從多方面優化系統及申請流程。
程序簡化加快審批
實施“跨境車輛資料證明”提前提交,並結合新申請和再次申請“澳車北上”毋需再提交車輛登記摺和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之調整,局方以電子化方式提供相關文件予內地相關管理部門,以簡化程序。市民須透過網上申請,並須在“注冊入境申請”階段或再次申請時已具備“跨境車輛資料證明”,加快審批程序;而申請人需按照相關車檢中心要求,在證明有效期內,預約並完成驗車;倘涉及多位車主共同持有車輛之情況,可按系統提示向局方提交相關文件。
此外,市民於2月1日前提交的新申請及再次申請維持原有流程,局方提醒申請人在申請“跨境車輛資料證明”並接獲通知相關文件發送至車檢中心後,才於“澳車北上”系統預約及前往車檢中心檢驗車輛。
持續增加便民功能
同時,“澳車北上”系統在原來以短訊和電郵通知臨近停留期限的車主外,增設車輛停留天數(內地)查詢功能,申請人可在“澳車北上”網頁版和應用程式作查詢,更好地掌握車輛的停留天數資訊。
為讓市民便捷獲取更新資訊,局方已同步更新“澳車北上”專頁的流程、常見問題及圖文包(https://www.dsat.gov.mo/mcars-to-gd/index.aspx),歡迎市民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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