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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開路之公共利益而放棄提督馬路地段 政府向承批人置換林茂塘內街一較小地段


基於公共利益,政府早前接收位於提督馬路的一幅約800餘平方米之土地,以便開闢一條貫通雅廉訪大馬路至筷子基及林茂塘一帶之道路,有關道路工程完工後將有助疏導周邊道路交通的壓力。連同早年承批公司交予政府興建公共道路的400多平方米相連土地,承批公司因配合政府基建而總共放棄1,242平方米的可用作商住用途之批地,而政府向承批公司批出一幅面積896平方米土地作為置換。 先後兩次交出土地供政府開路
作為澳門交通要道的雅廉訪大馬路與提督馬路,交通流量隨着社會發展而日趨繁重,政府一直以來都設法打通與兩幹道關連的道路節點,以起到疏通雅廉訪大馬路、高士德大馬路以至提督馬路一帶交通的作用,釋放更多行人及行車空間。 多年來,政府不懈努力,設法在受條件局限的提督區找出可以開闢新路網的空間,經研究和分析後,現時位於提督馬路上一幅正對雅廉訪大馬路的住宅用地可以開闢成公共道路,為政府優化西北區道路網提供條件。 有關地段是一幅佔地為809平方米(即"A地段")、其上建有數棟舊式樓宇的商住用途批地,土地承批人考慮到興建新路將有助改善區內交通等公共利益,因此,經與政府商討後,承批人於早前已將A地段上的建築物清拆及騰空,先行交予政府用作興建道路工程。有關道路工程已於今年七月中展開,主要包括開通一條長約50米、共闊20多米的雙向四線混凝土行車路面及行人道。 工程最快可於本年底完成,到時雅廉訪大馬路、提督馬路可直接透過開闢的新路段,與沙梨頭新街、林茂海邊大馬路及和樂大馬路等連通,屆時,區內以至周邊的交通將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分流。 事實上,承批人為配合政府早年的開路工程,於早年已將屬同一幅批地上的443平方米的土地(即"B地段")交予政府先行使用,有關地段已開闢為沙梨頭海邊大馬路的一部分。即承批人前後兩次將其1,242平方米(A地段及B地段)的商住用途批地,全數交予政府作開路之用。 新批地較原批地縮減逾四分之一
經過商討及分析承批公司提交的建議後,政府與承批公司達成共識,政府以租賃制度批出一幅面積896平方米,位於林茂海邊大馬路,稱為"M"地段的批地,用以興建樓高21層的商住樓宇,作為承批公司放棄位於提督馬路總面積1,242平方米土地的回報。 新批地較之原批地面積減少了346平方米,承批人除須繳付800多萬元的溢價金,在特別負擔方面,須於樓宇建成後,將一個面積為491平方米的社會設施獨立單位、3個汽車停車位及1個電單車車位交予特區政府,亦須繳付批地邊上、沙梨頭海邊大馬路一段共計1,464平方米道路的建造工程費用。有關批示及合同條款已刊登於今日(9月12日)《澳門特區政府公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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