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經濟房屋申請,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建於新城A區的A1至A4及A12共五個地段,合共5,254個單位﹔2023年經濟房屋申請,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則建於B5、B7、B8、B11及B12共五個地段,合共5,415個單位。
根據第13/2020號法律《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俗稱“新經屋法”)規定,單位售價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
由於按“新經屋法”批地溢價金是以建築面積計算,所以上述十個地段的單位,以建築面積計價,每平方米的平均售價約26,100澳門元(呎價約2,430澳門元)。
未來,經屋永遠姓“經”,不具投資屬性,購買經屋後只可按原購入價售回給房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