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國際中心再現食水污染 維護供水設施業主有責


國際中心第十二座大廈內部的供水設施和食水再次受到污染,港務局隨即要求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自來水公司)在有關大廈張貼告示,向住戶通知大廈內的食水不宜飲用,並在方便的位置增設臨時供水點,在解決供水問題的同時儘量方便住戶取水。港務局並迅速地與民政總署、衛生局、房屋局和土地工務運輸局召開工作會議,透過跨部門的合作機制,互相通報事件的跟進情況,並持續進行水質的化驗工作。 國際中心第十二座內部的地下水池等供水設施曾於7月底證實受到污染。經大廈管理公司兩度清洗水池後,水質回復正常。然而,民政總署化驗所和自來水公司近日收到該大廈住戶投訴,指大廈內的食水再次出現異味,並將有關情況通知港務局。港務局馬上要求自來水公司到大廈取水樣,並協助民政總署進行化驗工作。 根據初步化驗結果顯示,供應該大廈的自來水街喉水質沒有出現異常,而大廈內部地下水池的水質則再次受到污染,導致整棟大廈的水質受到影響,詳細的化驗結果則仍需一段時間方可完成。初步認為有關水質污染並非由外力造成,懷疑是由於大廈內部供排水設施保養不當,導致出現結構性的滲漏等情況,而詳細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觀察和調查。相關部門稍後將會與大廈業主會和管理公司組織會議,提供技術意見以協助業主會和管理公司解決污染問題。 根據現行規定,建築物內部供排水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保養工作等屬於物業業主和管理公司的責任,業主和管理公司亦應定期檢查和清潔供水設施,否則可能對大廈內的水質安全和公共衛生造成嚴重影響。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