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衛生局推出無煙食肆餐牌座及餐紙供索取


為加強宣傳新控煙法,提醒市民食肆禁煙的規定,衛生局特別製作了禁止吸煙的亞加力膠三角餐牌座及宣傳新控煙法的用餐墊枱紙,供食肆店家免費索取使用。
衛生局亦表示,為確保食客能在空氣清新和無煙的室內環境下飲食,食肆負責人及相關員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1. 移除食肆內的煙灰缸
食肆管理人應移除所有煙灰缸,因為放置煙灰缸會令顧客誤會食肆內允許吸煙。若食客要求提供煙灰缸,員工應婉拒並作出解釋:按新控煙法規定,食肆室內範圍已全面禁煙。 2. 在禁煙範圍內張貼禁煙標貼
管理人應在門口張貼禁煙標貼,及在食肆內的當眼處展示清晰的禁煙標誌,提醒食客及員工禁止吸煙,以方便管理人遇到吸煙的食客時進行勸喻。而違反張貼禁煙標貼規定者,最高可被科處澳門幣十萬元罰款。 3. 避免在食肆內售賣煙草產品
若在食肆內售賣煙草產品,會令食客誤以為食肆容許吸煙。 4. 訓練員工的勸喻技巧
管理人應讓所有員工清楚知道法律賦予的權利以及一些對吸煙顧客的勸喻技巧,以便他們能順利地勸止客人吸煙,從而確保食肆內禁煙規定之維持。根據經驗,大部分吸煙者經禮貌勸喻後都會合作,把煙弄熄或到室外地方吸煙。 當發現有食客在食肆內吸煙,管理人或員工應即時要求吸煙者把煙弄熄。如發生任何衝突或糾紛,管理人可即時通知警方到場協助。 有關上述餐牌座及餐紙之索取及查詢,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4903123/28716374與馬小姐聯絡。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