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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斑馬線不讓先檢控行動


今天上午,本局交通廳副警司馬超雄及副警司張健欣帶領交通小隊一行10人,在澳門黑沙環斜路及馬交石斜坡一帶針對斑馬線不讓先採取檢控行動。 是次行動目的除了配合交通安全推廣活動外,亦考慮到在人行橫道發生涉及行人及車輛的交通事故有所上升,由2011年上半年的170宗增至2012年上半年的510宗,故加強檢控,提升守法意識。本局交通廳除安排前線巡邏警員於繁忙路段的斑馬線指揮交通外,亦部署特別行動於不同時段不同地點檢控不讓先行人的駕駛者。本局於本年1月至7月期間,檢控斑馬線不讓先的駕駛者共567宗,當中有7宗因累犯而移交司法機關審理。本局提醒駕駛者,斑馬線不讓先會被科處罰金澳門幣600至2500元,累犯者可被科處罰金澳門幣1200至1500元以及禁止駕駛兩至六個月。 此外,本局亦會配合已投入使用的超速監察系統,繼續檢控其他違規行為,包括打擊超速駕駛、衝紅燈等嚴重違規行為。最後,本局會持續透過教育、宣傳、檢控三管齊下,提高市民在交通安全方面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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