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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A區B4、B9及B10地段經屋單位售價公佈


《特區政府公報》今(8)日刊登第5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新城A區B4、B9及B10地段經濟房屋單位售價及補貼比率。

地段

單位類型

最低價格

(澳門元)

最高價格

(澳門元)

補貼比率

(百分比)

A區B4

一房一廳(T1)

1,188,800

1,345,200

64.4

二房一廳(T2)

1,546,400

1,682,400

三房一廳(T3)

1,934,900

2,297,200

A區B9

一房一廳(T1)

1,176,200

1,438,300

64.5

二房一廳(T2)

1,558,500

1,813,900

三房一廳(T3)

2,028,900

2,274,300

A區B10

一房一廳(T1)

1,221,000

1,458,800

64.4

二房一廳(T2)

1,587,200

1,822,500

三房一廳(T3)

2,064,800

2,370,500

2019年經屋申請,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建於新城A區B4、B9及B10地段,合共3,017個單位,將於今年內落成。A區位處澳門半島以東,環海而建,居住環境均較過往經屋項目為佳。

特區政府訂定2019年經濟房屋申請單位售價,是根據經第11/2015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俗稱“舊經屋法”)進行。根據“舊經屋法”第32條規定,單位售價的訂定尤其須考慮:能成為此類房屋的受惠人的購買力;樓宇的座落地點、建成年份;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及位置、面積及類型。

訂定售價時,其中一個須考慮因素是“能成為此類房屋的受惠人的購買力”,該因素是按經濟房屋二人家團收入下限作為受惠人的購買力考慮。

具體計算方式是以現時經濟房屋申請二人家團的每月收入下限19,270澳門元的30%作為每月供款負擔,按供款期20年、供款利率3.5%,以及貸款額為樓價7成,計算出可負擔之樓價為1,423,991澳門元。再以購入一個實用面積為40平方米之單位,換算出每平方呎實用面積呎價約3,300澳門元。根據此基準呎價,每個單位的具體售價將視乎單位座向、樓層、位置、面積和類型而上、下調整。

由於評估購買能力的主要釐訂因素是經屋申請二人家團的收入下限,故當社會房屋收入上限從2013年到2024年十年間作出多次調升後,連帶經濟房屋收入下限也由2013年的12,210澳門元,上調至2024年的19,270澳門元。

另外,補貼比率的公式為[(單位市場價-單位出售價)/單位市場價]X100%。房屋局會透過聘請三間專業物業估值公司對出售項目進行估價,再經房屋局綜合評定單位市場價。在16年不可轉讓期屆滿後(自使用准照發出之日起計),倘取得人需要轉讓單位,則須依補貼比率向房屋局繳付補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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