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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辦《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十周年系列活動 普及大眾文遺法律知識

文化局辦《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十周年系列活動普及大眾文遺法律知識

為持續提高公眾對《文化遺產保護法》(下稱《文遺法》)及本澳文化遺產的認識,適逢今年是《文遺法》生效十周年,文化局於4月至12月期間舉辦“《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十周年系列活動”,陸續推出包括文遺流動宣傳站、親子普法手偶小劇場、世遺走走看、“《文化遺產保護法》推廣嘉年華2024”等多項活動,加強文遺普法宣傳,歡迎公眾參與。

第11/2013號法律《文遺法》於2014年3月1日正式生效,是澳門文化遺產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有關法律就本澳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包括遺產的保護範圍、原則與方式、文物的評定標準和程序,以及全社會參與保護文化遺產的責任和義務等,作出了系統和全面的規範。在《文遺法》生效的十年間,文化局依法積極開展各項工作,並在《文遺法》建構的全民共護框架下,與社會各界一同協力維護和弘揚澳門珍貴的文化遺產。

在《文遺法》生效十周年之際,文化局推出主題系列活動,持續擴大和鞏固社會共護文遺的成果。其中,“文化遺產流動宣傳站”以嶄新的面貌和更豐富的內容向公眾推廣文遺知識,有別於以往的攤位展示,今年宣傳站以集裝箱形式重新設計展示空間,並以中西文遺建築外觀作點綴,內容和活動形式亦增添更多趣味和互動元素,包括四格宣傳漫畫、圖文包、宣傳片放映、世遺拼圖小遊戲,以及逢周日14:30-17:30設現場講解,介紹本澳文化遺產及《文遺法》中與居民生活和旅客遊澳相關的資訊,宣傳站於4月至12月期間分別設於雅文湖畔(4月至6月)、鄭家大屋(7月至9日)和益隆炮竹廠舊址(10月至12月),歡迎市民旅客到場瞭解普法資訊及留影。“親子普法手偶小劇場”於每月第三個星期日下午15:00-16:00在盧家大屋上演,以有趣生動的方式提升兒童學習《文遺法》的興趣,並設互動提問環節,送出精美禮品,數量有限,有興趣者可由即日起登入一戶通的“活動報名”(activity.mo.gov.mo/activity-h5/activity-list-web)進行登記,倘報名人數多於指定名額時,將以抽籤形式決定,獲錄取者將以短訊通知。

此外,公眾可到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或美珊枝街5-7號文化遺產廳辦公室索取《文遺法》中/葡文印刷本,數量有限,派完即止。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36 6320。更多系列活動將陸續推出,詳情另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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