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監督管理局與海關採取聯合行動,於本月24日在高士德區一間日用品店檢獲逾1,500盒藥物,該店涉嫌非法進口及無牌供應藥物,藥監局依法立案調查,海關亦就店舖違反產品進口規定的情況向店舖負責人作出起訴。行動中同時在店舖內查獲一批涉嫌非法進口及銷售的電子煙,已分別由海關及衛生局作出跟進。
共同打擊違規活動 情節嚴重者須負刑責
藥監局早前接獲居民舉報,指涉案店舖透過社交平台及實體店進行藥物“散貨”活動,藥監局立即與海關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違規行為。
藥監局設有投訴及舉報機制,居民倘發現涉嫌違規藥物業活動,可透過電話、電郵或專頁等向藥監局作出舉報,藥監局會依法作出跟進。根據現行藥事活動法例規定,獲藥監局發給准照的場所方可供應藥物,另進口藥物也須獲藥監局預先許可及發給進口准照,違者最高可被罰款澳門元七十萬元,情節嚴重者須負上刑事責任。
居民勿購買或使用來歷不明的藥物
藥監局提醒居民不要購買或使用來歷不明的藥物,有關藥物的安全性、質量及有效性均沒有保障。藥監局持續從不同渠道收集情報,並透過巡查及與包括海關在內的部門聯合打擊違規活動。居民如發現有場所涉嫌非法從事藥物業活動,可致電8598 3522(辦公時間人工接聽、非辦公時間電話錄音),或透過電郵dli@isaf.gov.mo或網頁www.isaf.gov.mo向准照及稽查廳作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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