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行政會秘書處要求,代轉發行政會委員歐安利先生的聲明,中文譯本全文如下: 事由:在澳門提供法律服務予劉鑾雄先生 本人歐安利,聲明自二○○八年起代表劉鑾雄先生,現由於程序已進入另一階段,一旦訴訟進入需要其他形式的參與及安排,此乃超出本人的範圍,經雙方協議,本人不再代表劉鑾雄先生。 劉先生現由其他律師樓的法律專業人員代表。 羅傑承先生方面,並非由本人或本人所屬律師樓的其他律師代表。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於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