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第3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公佈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享有優惠價格的條件及1,518個住宿單位分佈等詳情。
根據上述批示,於2023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期間提出申請並經核實的合資格者,只要在社會工作局訂定的九十日內選擇指定範圍的住宿單位,並在指定的期間簽署使用協議,在其首份簽訂為期三年的使用協議生效期內,所使用的住宿單位每月使用費將按八折計算。
社會工作局將會安排合資格的申請者按得分排序揀選住宿單位,並於2024年6月內以信函通知申請者於2024年7月起透過「政府長者公寓電子申請系統」www.olderpersonsapart.ias.gov.mo選擇心儀的住宿單位。是次優惠措施的指定住宿單位範圍及價格詳見下圖。在申請者選定住宿單位後,社會工作局會通知申請者在指定期間簽訂為期三年的使用協議,協議內包括使用人的身份資料、住宿單位的識別資料、使用期、保證金(相當於所使用住宿單位的兩個月使用費)及使用費的金額、使用費的支付方式、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等。有關選擇住宿單位及簽署使用協議的具體安排,社會工作局將於稍後再行公佈。
詳情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如有查詢,可透過電郵di@ias.gov.mo,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3997705/83997723與社會工作局長者服務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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