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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往開來–社區警務聯絡機制


面對社會的迅猛發展,外來人口增加,社區治安環產生新的挑戰;新時代下的警務工作必須審時度世,尤應把握社區治安動態,汲取民意,使預防和打擊犯罪的工作真正切合廣大市民的需要。 過去數年,本局銳意發展社區警務,在公共關係及警務單位內不時組織宣、教、治的團隊,策略上著重與社團、坊會、大廈業主、管理公司等作真誠接觸;感謝各界在互動中提供不少關於區內治安的情報,幫助警方打擊罪行;同時也使我們進一步認識"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的道理—想有效預防打撃犯罪,離不開警民溝通、合作和參與。 建立「社區警務聯絡機制」
近年來,本局警民關係得到顯著改善,社區工作亦獲得了社會認同。隨著工作的深入,市民參與防、滅罪的角色愈顯重要。為了進一步發展社區警務,本局決定系統地運用逐步成形的社區網絡,建立恆常合作機制。在各大社會團體和廣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下,治安警察局於今年四月下旬終於建立「社區警務聯絡機制」,目前該機制已起步運作。 此機制是『警方與社區的直接通報、聯繫的雙向溝通機制,有助群策群力,動員民力加強防控,有助警方取得訊息,更有效地維護公共秩序及安全,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隨著機制的運作,日後將配合前線巡邏工作的革新,冀以實際成績贏取社區的長期支持和信任。 恆常接觸 主動收發資訊
「社區警務聯絡機制」合作伙伴目前有街坊會聯合總會、物業管理業商會以及民眾建澳聯盟數個組織及機構,附屬單位遍佈澳門及氹仔,合共超過三十個單位;當中包括街總轄下的各分區辦事處、大廈工作委員會等。 在操作上,「社區警務聯絡機制」著重定期會晤、主動接觸,並以市民需要為導向。澳門及海島警務廳各警務警司委任二名(正選及後備)警官擔任社區警務主任,社團單位亦委派二名代表(正選及後備)作為社區警務主任。由本年第二季開始,須每季度至少一次與各單位代表集體或單獨會晤,進行改善治安的各項工作:包括--就該季度及近期的犯罪案件作通報;講解某類型犯罪的作案手法及防範建議;亦因應治安形勢和特殊事件,盡快接觸團體代表;講解本局近期推出的警務措施,爭取配合支持;收集治安意見以至具體個案,並立即跟進處理;收集管理範圍內有助警務工作的綜合資料和數據…等。 警方把收集到的信息及時整理分析,以便快速處理問題,或訂定長期打擊策略;另一方面,為配合局方公關宣傳策略,以及針對性的警務行動如冬防、長節假日、大型活動等,亦會透過機制內的社區警務主任的協助廣泛傳遞防罪滅罪訊息,以期提升意識,及早做好社區防範。 積極會晤 開展機制
近日各警務單位開展機制,紛紛與對單位代表會晤。日前六月廿六日街總北區辦主任周宜心應邀率多個坊會社區警務聯絡主任,包括黃桂清、李惠萍、陳鳳、鄭麗霞等十多人抵澳門警務廳第二警務警司處,與澳門警務廳黃景輝警司;社區警務聯絡總協調員黃超文警司;主任林強副警司等會晤,把從市民收集的關於區內盜、騙、毒、搶,以及大廈管理、青少年問題、交通安全等多方面問題,作整體及個案式的反映,過程氣氛熱烈,互動積極,達到透過機制收集警情的目的。 治安警察局期待藉著社區警務聯絡機制的逐步實踐,引領新的警務模式,實現市民高度參與;警民攜手邁向更緊密、務實的合作關係,締造更和諧、穩定的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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