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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環食肆重新申請露天茶座准照 須完成整改始獲發准照


路環馬忌士前地一食肆向市署提出申請更換持牌人,鑒於食肆原有的露天茶座准照不可轉讓及不可搬遷,食肆須重新申請,並按衛生及食安等相關規定整改場所,以確保符合衛生要求。由於食肆未能趕及在期限前完成整改,故須關閉露天茶座,直至完成整改並通過審批,始可獲發牌照。

市政署強調,基於公共利益,審批露天茶座申請首要考慮環境衛生,以及對居民生活質素的影響等因素,期望業界予以配合。

由於該食肆已經營多年,須對隔油井、衛生設施等作出整改,以符合現行環保及衛生等相關要求。市政署一直持續與食肆負責人溝通,進行多方協調,要求食肆盡快進行整改,待完成整改後便有條件獲發露天茶座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