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警方再偵破一宗俗稱“猜猜我是誰”的電信詐騙案件,並將兩名嫌犯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兩名嫌犯分別為香港居民及澳門居民,彼等涉嫌參與某犯罪團伙的詐騙活動,該犯罪團伙成員分工合作,彼等透過電話假冒兩名年長被害人的親屬,訛稱因打傷他人而急需現金賠償,其後,其中一名嫌犯假冒律師接收騙款,另一名嫌犯負責透過兌換虛擬貨幣清洗騙款,案件涉及款項約三十萬澳門元。
經初步偵查,兩名嫌犯涉嫌觸犯下列罪名:
-《刑法典》第211條第1款及第4款a項結合第196條b項規定及處罰的“相當巨額詐騙罪”,行為人可被判處至十年徒刑;
-《刑法典》第211條第1款及第3款結合第196條a項規定及處罰的“巨額詐騙罪”,行為人可被判處至五年徒刑;
- 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第3條第2款規定及處罰的“清洗黑錢罪”,行為人可被判處至八年徒刑,倘洗錢行為涉及集團犯罪或慣常犯罪的加重情節,相關刑罰可判處至十二年徒刑。
經對兩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考慮有關犯罪的性質及嚴重性,為避免嫌犯逃離本澳、繼續作出相同性質的犯罪行為,以及擾亂訴訟程式和社會安寧,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其中一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並對另一名嫌犯採取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定期報到及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進行相應的刑事偵查。
近日,警方連續偵破多宗假冒被害人親屬的“猜猜我是誰”電信詐騙案件,為此,檢察院提請市民,在向陌生人士交付現金或轉帳前應保持冷靜,並請務必自行或向親友確認電話或訊息的真偽,倘市民懷疑被騙,請盡快向警方或檢察院檢舉,藉以及時打擊犯罪,共同維護社會秩序和保障市民的財產安全。